传媒公司佣金结算案例:自媒体KOL结算问题
【案例场景】
企业A,主要从事文化传媒行业,其核心服务业务均为自有团队提供,其客户以中大型企业为主。
因其客户特征及需求,在实际业务中,企业A的全部收入来源自媒体KOL佣金,佣金入税,都需要开票。年收入两千万,成本在一千万左右(人力成本为主),企业A的真实利润近一千万,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
为了解决较高的企业所得税问题,企业A通过部分虚增员工,部分买发票等行为,降低利润额,从而降低税金。
但是这样是真的很危险,佣金不入税,企业不正当获得增值税发票,涉嫌虚开发票违法犯罪,企业未履行代扣代缴个税义务,面临追缴和罚款。
【解决方案】
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服务平台深入解决不同行业用工问题、财税问题等,就是为了大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建议传媒公司A采用众包用工模式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即,将部分业务外包给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平台,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分包给全国各地的自由职业者(代理)完成,假设是传媒公司通过平台批量发放1000人的经营所得。
通过企业外包项目,企业可获得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平台开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进项抵扣,可列支成本。
通过这样的合规税收筹划,还能使绝大多数传媒公司不需要采用私账形式处理佣金,而让企业经营更加合规,无税务风险。
【方案效果】
采用方案前——
企业1000万元的发放可通过下面几种方式操作:
1、企业账外资金体系循环或买卖发票,违规操作,合规风险高
2、采用公对私结算佣金,因个人无法提供发票,不得在税前列支,多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同时个人税负高(20%-40%)
采用方案后——
将自媒体KOL的工作性质定性为个人经营模式,个人与公司之间无直接劳动雇佣关系,规避了用工风险,解决企业缺乏进项发票的问题,同时可以享受到1.5%的个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获得6%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可列支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