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台佣金结算案例:网红主播佣金结算问题
【案例场景】
直播带货呈井喷之势,各大平台竞相重金布局直播业态,推出直播扶持计划。比如李佳琦、薇娅这样的直播卖货主播,本质其实代表的是一种新的销售方把传统的线下销售转变到了直播销售!
合规问题是现阶段直播电商的短板,合规问题包括了产品合规、销售合规和售后合规等诸多方面,不合规的原因,在于职业主播是“带货”而非“卖货”,不用承担销售主体的法律责任。
税务管理不合规,直播电商的不合规逃税方式很多,很多企业是私人佣金交易,但卖家长期获得收入,这种情况很容易引起税务局的怀疑。
所以对直播电商的监管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多是针对基于公域流量的传统模式做出的规定,在对基于私域流量的直播电商监管就存在适用性问题。又如,对直播带货的有效监管手段也非常缺乏。
【解决方案】
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平台大力呼吁鼓励优化电商生态,大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建议直播电商公司A采用众包用工模式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即,将部分业务外包给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平台,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分包给全国各地的自由职业者(代理)完成,直播电商公司通过平台批量发放1000人的经营所得。
通过企业外包项目,企业可获得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平台开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进项抵扣,可列支成本。
通过这样的合规税收筹划,还能使绝大多数直播公司不需要采用私账形式处理佣金,而让企业经营更加合规,无税务风险。
【方案效果】
采用方案前——
企业1000万元的发放可通过下面几种方式操作:
1、企业账外资金体系循环或买卖发票,违规操作,合规风险高
2、采用公对私结算佣金,因个人无法提供发票,不得在税前列支,多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同时个人税负高(20%-40%)
采用方案后——
将主播的工作性质定性为个人经营模式,主播与直播公司之间无直接劳动雇佣关系,规避了用工风险,解决直播平台缺乏进项发票的问题,同时可以享受到1.5%的个税政策优惠,直播平台可获得6%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可列支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