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平台灵活用工节税 :解决餐饮酒店服务临时工结算问题
【案例背景】
随着互联网红利的逐步爆发,企业人工成本的不断增加,互联网和技术的发展以及政策的出台和完善,越来越多的服务型企业,包括餐饮饭店,酒店旅馆和其他公司已开始灵活实施工作。
现在,以服务为导向的行业在做灵活用工过程中业务不合规是企业主最大的头痛。在餐饮服务以及客房和酒店服务中,临时工的安置非常耗时,劳动密集且效率低下。它主要是一些繁琐的工作单申请流程,传统的纸张考勤和其他纸张数据。
不仅是业务、考勤上的问题,在税法上企业多数是不遵守发票合规,不缴个税等问题。
【解决方案:】
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提出的服务型平台给餐饮、酒店服务临时工结算的节税方案是这样的:企业与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云平台签订服务协议,发布任务;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云平台与自由职业者签订合作服务协议,并向自由职业者发放报酬。平台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企服拥有代征代缴资质,可代征自由职业者税费,符合核定税率政策支持,按照1.5%的核定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由此而来,也就是将以往从业者与企业的劳动/劳务关系,转变为服务关系,大大降低了自由职业者的税负。
此外,服务型平台企业为了解决企业所得税负重、不代扣代缴个税、逃税经营不合规、个人承担负税重、业务开展困难、个人代开困难、用不合规替票等难题,还得从研究纳税筹划开始。
建议服务型平台企业A采用众包用工模式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即,将部分业务外包给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平台,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分包给全国各地的自由职业者(代理)完成,假设服务型平台企业通过平台批量发放1000人的经营所得。
通过企业外包项目,企业可获得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平台开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完成进项抵扣,可列支成本。
通过这样的合规税收筹划,还能使绝大多数服务型平台企业不需要采用私账形式处理佣金,而让企业经营更加合规,无税务风险。
【方案效果:】
采用方案前——
传统灵活用工方案
某在服务型平台企业月收入约1500万元,该企业一部分成本支出为自由职业者佣金。该平台有1000名临时人员,人均月收入 1.2万元,每月共支付个人费用1000万元。
企业直接与临时工进行结算,但个人难以提供合规票据,导致该企业该部分的用工成本无法税前扣除,且个人也未申报扣缴个税,最终该企业税费成本约为617万元。
假设企业1000万元的发放可通过下面几种方式操作:
1、企业账外资金体系循环或买卖发票,违规操作,合规风险高
2、采用公对私结算佣金,因个人无法提供发票,不得在税前列支,多承担25%的企业所得税,同时个人税负高(20%-40%)
采用方案后——
采用京灵财税灵活用工平台灵活用工平台方案
灵活用工平台分别与企业和个人签署合作协议,将个人的工作性质定性为个人经营模式,个人与企业之间无直接劳动雇佣关系,规避了用工风险,解决服务型企业缺乏进项发票的问题。
同时可以享受到1.5%的个税政策优惠,服务型企业可获得6%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可列支成本。